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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        ——打廉政"组合拳" 山东出台规定力促部队风清气正—— 时间:2013-2-24
     
 
 

新春新气象,新风满警营。连日来,山东省消防总队党委连续制定下发了《加强作风建设十二项规定》《官兵 “八小时之外”行为规范》和《重点敏感领域管理准则》三个规定,力促部队风清气正。

重拳改风气

整治“庸懒奢虚假”问题,大力加强和改进部队作风建设

为全面加强改进部队作风建设,山东总队依据上级有关精神,制定出台了《加强作风建设十二项规定》,从加强工作统筹、减少公务陪同、下基层轻车简从、大兴务实之风、厉行勤俭节约、加强纪律作风、改进宣传报道、改进会风、改进文风、加强执法监督、控制考察活动、严格自律要求等十二个方面,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要求。为确保十二项规定得到长期彻底地贯彻执行,总队党委已向全省消防部队承诺,抓作风建设坚持从各级领导抓起、从机关抓起、从综合治理抓起、从强化监督抓起,凡是规定要求做到的,部队官兵向党委委员看齐,党委委员向党委常委看齐,党委常委向书记、副书记看齐,真正使其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消防部队作风建设的行动指南。

重拳立规范

约束“八小时之外”行为,积极拓宽和延伸监督制约机制

山东总队坚持以教育预防为目的,引导官兵不断规范自律行为,在制定出台的《官兵“八小时之外”行为规范》中,明确了官兵“八小时之外”通信工具保持畅通,接到执行任务指令后随叫随到,非公务活动应于晚10点前结束回家等七种应当遵守的具体行为,以及禁止未经批准离开辖区,禁止非公务原因在外留宿,禁止酗酒、吸毒、赌博等十五种必须禁止的具体行为。《规范》中还明确了各级对官兵“八小时之外”监督管理责任,要求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采取召开家属座谈会、电话及短信回访等多种形式了解掌握官兵 “八小时之外”行为规范情况,将官兵“八小时之外”的表现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,评议内容中增设“八小时之外”的情况,并与选拔任用相挂钩,有效加强了对官兵“八小时之外”监管力度。

重拳瞄短板

围绕“人财物事权”环节,不断强化和完善重点领域监管

为不断强化源头防腐工程建设,有效推进 “廉政消防”建设深入开展,山东总队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深入研究制约权力运行不透明和暗箱操作等问题的有效办法,制定出台了《重点敏感领域管理准则》。对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,人事管理,消防执法和服务,消防罚没款、消防收费、慰问捐赠款管理,财务管理,装备物资管理,部队工程建设,规范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和监督工作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严格规范,对每一项工作流程中具体该做什么、怎么做以及如何监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,特别是对违反程序办事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分措施,让涉及到重点敏感岗位中的每一个环节让官兵看得明白、让办事者干的放心,进一步推进了权力运行的公开化、透明化进程,从制度上减少了人为控制因素,压缩了腐败滋生空间。(张海波 孙卫卫 刘玉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