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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        ——罐车侧翻起火 消防扑救—— 时间:2014-3-5
     
 
 
中国消防在线  |  时间: 2014-03-04

事故现场

事故现场

侦查火情

侦查火情

现场指挥部

现场指挥部

近距离压制火势

近距离压制火势

成功扑灭大火

成功扑灭大火

    2014年3月3日15时40分,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消防中队接到报警称:准兴高速距离兴和97公里处一辆满载29吨的甲醇罐车侧翻后起火。接警后,凉城消防大队立即调集2辆消防车、10名官兵赶赴现场,并向支队指挥中心报告。市消防支队接到报告后,立即向总队指挥中心、市政府应急办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,启动了危险化学品处置预案。

    16时24分凉城中队到达现场。到达现场时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,罐顶有两处发生泄漏,随时有爆炸的危险。根据现场情况,大队指挥员立即命令:1、协调交警部门负责现场警戒,在双向1000米范围内戒严所有人员,车辆禁止通行;2、中队出一门移动水炮扑救起火罐体并进行冷却。期间,随时向支队、应急联动部门报告情况,并请求调派公安、安监等部门配合救援。

    17时02分,支队杨文杰支队长、韩玉明参谋长带领全勤指挥部1车5人达到现场,立即成立了由杨文杰支队长任总指挥的救援小组,并对现场情况再次进行侦查、研判。17时09分,凉城县副县长、公安局局长张永生、县安监局局长张新权到达现场并与支队指挥部商讨救援方案。

    17时39分特勤中队、集宁中队、前旗中队增援力量总计5辆消防车、28名官兵到达现场。

    17时50分,乌兰察布市副市长、公安局局长宝音德力格尔到达现场,了解现场情况后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要加强警戒,确保周边1000米范围内群众安全;二是要加强联动协作,排除险情,尽快恢复交通正常;三是要确保人员安全,尤其是要确保消防官兵排险过程安全。

    按照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的指示,根据现场情况,杨文杰支队长迅速命令:1、特勤中队、集宁中队各出一支水枪攻击明火处并对罐体进行冷却;2、凉城中队、特勤中队各出一支泡沫水枪夹攻地面流淌火,特勤中队25吨水罐车、察右前旗中队消防车负责供水。地面流淌火被扑灭后,杨文杰支队长发起总攻命令:集宁中队、特勤中队、凉城中队各出一支水枪集中扑救罐车车体上的明火。 18时49分,火灾被成功扑灭,命令凉城中队出一支水枪向甲醇罐车内冲注压力水,确保残留的余液全部被排出。

    18时55分,在确认罐内无剩余甲醇后,指挥部命令吊车将甲醇空罐转移到安全位置,凉城中队单干线出一支水枪进行监护,事故车辆全部清理完毕后,凉城中队继续对现场进行了稀释,指挥部宣布危险解除,处置行动宣告成功。

    此次罐车侧翻起火事故原因及损失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。灾情处置中,共调集全市4个消防中队、7辆消防车、3辆行政车、43名官兵到场救援,调集公安、交通、安监等相关单位10车25名人员协同配合。全体参战人员在险情处置过程中不畏艰险,连续奋战,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。(张文)